盘点婚前同居女性的十种“性”心理
婚前同居,这在现代生活中已不再是什么稀罕事,反正只要两人男欢女爱,两人都同意,把铺盖一卷,找个房子,然后就可以居住生活在一起了。这就是我们现代生活中所说的同居生活。然而现代的男女同居却有着另一深层次的进展,那就是男女之间的性生活了。
1、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
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社会,已进入高层次、快节奏、多色彩时期,生活方式在改变,恋爱方式也在变。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,二十一世纪的恋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。有的女青年说:常规的爱不完整。真正的爱,应该体现出博大。既然爱他,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。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,何必等到结婚以后。 等。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,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,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。
如痴如醉地拥抱、亲吻、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,使理智巳难以抵御。有一项调查发现,44.67%的女性在半年之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,其中 50.33%的人表示愿意,80.33%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。按我国性道德规范,男女恋爱期间的性行为,亲密的形式也只能是接吻、依偎、爱抚,只有在婚姻关系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,方能发生性交行为。随心所欲的新潮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。
2、崇尚种种性自由观念
近几年来,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及我国性文化的时而泛滥,冲击了有着很深文化积淀的传统性道德。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种种性自由观念,想冲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。有的女青年说:我们正面临八方大潮冲击,再理智的女性也会感到困惑。道德的音乐盒巳安抚不信当今一些青年人矛盾痛苦的灵魂与肉体,她们的性观念己和原始本能需要划上了等号。
因而,有些女青年认为即然巳成熟了,那么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生理需要。有的说:只要自己爱的快乐就行,也有的说:怀孕怕什么,性爱没有罪,女人不做一回人流不算一个完整的女人。在调查中,有32.67%的女性认为贞操不很重要,有19.7%的性交后根本无所谓,并说就那么回事,等等。
观念一变,行为随之而变,当她们的爱情还处于不知道如何理智地去驾驭生活之舟时,就被欲火烧得不攻自破,发生了不该过早发生的性行为,有的与男友周期性地发生关系,有的虽巳预感到两人不可能终成婚,但那种特殊的关系仍一如既往。扭曲的性观念使扭曲的性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拾,结下了不负责任的恶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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